確立公共安全觀念減少意外災害

2012-02-04 16:30:4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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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國中部的素攀武里,上月24日施放煙火慶祝壬辰春節,不料疑因管控失當,釀成巨災。轟隆響聲後的熊熊大火,急速竄燒,造成近100人死傷,民宅逾百遭焚。曼谷離火場較遠,沒有能直接感覺到危殆驚悚,熱鬧氣氛未受影響。但是這類樂極生悲的故事,若不做有效管控,隨時隨地都可能會出現。打鐵要趁熱,當龍年平安祝詞開年就破功後,應該做足亡羊補牢的工作。政府和民間,都要引佳節亢奮易滋禍害的烔戒,分從治標治本方向,立刻著手改善,莫讓素攀武里的災損變成無謂。
 
放煙火引爆成災,該立刻做好的是讓受災的無辜居民得到妥善照顧,為火損的房屋修繕重建,有所規劃。大凡重大生命財產受損,無論其為天火人禍肇致,罹災者的關顧、財損後的整補安排,是當事者心頭最難承受的痛苦。若卹死救傷工作不做好,住處沒有處置的希望,直接出現的就是社會動盪不安、對權責機構不滿的氣氛。所以素攀武里的煙火災變,務必先把救災問題迅速解決,延宕的結果將使問題處理變成事倍功半。
 
佳節期間,情緒鬆馳,歡樂氣氛濃郁,通常最易因失控而釀成意外。所以行政體系在災變未出現前,就要在預防工作上多加努力,華諺有「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的說法。依據這種精神,參酌離災、防災的新觀念和新作為,應可把災情降低。時下掃除災害,主張「超前部署」,也就是「縮短決策流程」、「提前發動防災」。若政府當局事先依循這般原則處理,以更合於現代觀念和作為的方式應對問題,情況會好一點。
 
施放煙火不慎釀成災害,是公共安全未臻妥善的結果,以一般的標準,人口集中的聚落對公共安全的要求高。除了法規的規範,相關民間團體或甚至居民,都宜配合監督作業程序。受托執行施放煙火的公、私單位,也要在可能範圍內加以接受,庶可減少因疏失造成的禍害。在素攀武里放煙火釀成大災前,行政體系對這類活動採取什麼態度、民間有沒有配合管理,外界知道的不多。這次意外,可當做避災的教訓,提升公共安全的重要性,進一步實施嚴格管制。
 
依照以往經驗,防災救災,縱有法律規範,也容易犯「知易行難」或「日久頑生」的毛病,使災害脫格滋大。針對這方面的狀況,對於公共安全有關的政策、措施,必須透過教化,深入人心。才能夠形成觀念,型塑為生活的一部份,不致因為環境差異而變調。所以教育便是建立正當行為的工具,經由各級學校的制式教育、生活教育,到傳播媒體或種種方式推行的社會教育,機會教育等。把生活秩序中何者可行、何者不可行,受到整個社會成員的尊重,人人遵行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輕易觸犯,公共安全才有穩固的基礎。
 
這種屬於治本性的說法,要做到合於現代要求的水準,當然需要足夠的時間和契而不舍的作為。其優點在此,困難也在此,而從一般開發中國家晉入生活安全、井然有序的環境,也非全體國民經歷並接受現代文化洗禮,才有達成目標的可能。任何天災人禍,規模固有大小不同,無可避免都可能發生。若有些災、避災、求災的嚴格規範,有合於要求的社會行為相配合,結果就會出現明顯落差,無謂損失也可能減到最低。
 
造成年節平安快樂祝詞一開年就破功的事端,絕不只因素攀武里放煙火釀災一件。馬路枉死、暴力衝突等不合於公共安全行為需付出代價的紀錄,還不知凡幾,而且是年年如此。面對這般局面,政府和民間除了掩面處理善後的無奈,總該有點作為才是泰國要進步,也有了若干進步的事實,但若公共安全每下愈況,年節平安快樂永難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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