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FIDF債務 央行:不影響國家發展
2012-02-23 11:21:22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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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央銀行行長張旭州指出,在憲法法庭判定2份與貸款相關的法例不違反憲法後,分別為治水系統及未來國家開發貸款法例、以及金融機構復興基金(FIDF)債務調整法例,所以財政部及央行將開始落實之前制定的執行方案。
政府將把相關法例上呈民會審議,以出台相關法案,政府才可出台法令把商業銀行上繳至存款保護機構的手續費率,從0.4%降至0.01%。之後,央行將發出公告向商業銀行徵收0.46%的特別例費,今年7月開始上繳。由於財政部已在本年度的財政預算中撥出600億銖用於支付FIDF的利息,所以央行今年徵收所得的特別例費約200億銖,能夠用於支付明年的利息。
張旭州表示,除上述特別例費外,央行還會利用FIDF管理所得的收入、以及央行純利支付FIDF的債務利息。不過,預期未來2-3年央行恐仍持續遭受虧損,由於需要逐漸清除之前干預匯率所致的累積虧損。
FIDF的債務總額達1兆1,400萬銖,不會對央行金融政策的制訂及執行上造成影響,也不會影響央行制訂政策性利率。如果情況需要,央行將照樣上調政策性利率,相信央行能夠有效管理上述債務,不會影響國家復甦及發展。
針對2011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年比僅成長0.1%,所以央行正在考慮上修今年經濟成長預估值,之前評估為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