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可分3期支付
2012-02-28 11:22:4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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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稅務廳副廳長吉拉瑪妮指出,廳方提供分期支付2011年個人所得稅服務,共計可分開3期支付,但是納稅額度必須達到3,000銖或以上才能夠使用該服務。
稅務廳長沙提透露,財政部助理部長塔努實同意廳方調整個人所得稅的結構,即是批發夫妻能夠分開報稅,有助降低其需要繳付的稅率。之前規定夫妻必須合併報稅,導致其需要繳付的稅率較高。此外,2011年個人所得稅可以分期3次支付。
民法規定,妻子的收入即是丈夫的收入,後者必須合併申報個人所得稅,只有妻子的月薪除外,可以分開申報。由於泰國的個人所得稅率採用遞增式,如果把妻子的收入納入為丈夫的收入計稅,將使應課稅收入提高,導致民眾必須繳付較高的稅率。
假若夫妻均有收入,丈夫的收入種類為每月固定的薪資,而妻子的收入種類為非每月固定的薪資,例如仲介收入、佣金等。法定丈夫必須把妻子的收入計算為其個人收入中,導致其賦稅負擔增加。塔努實表示,已責令稅務廳盡快把相關法律的修訂上呈至國內審議,以趕在2012年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