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拉春﹕簽聘30年行車服務完全合法
2012-05-27 10:44:22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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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曼谷副市長提拉春博士強調,市政府簽約聘請BTSC公司負責運營曼谷BTS高架電車行車系統,包括維修和提供電車行車服務。整個聘約達到30年時間,市政府為此投入資金1900億銖。該項決定在作出之後,受到各方質疑其合法性,因此曼谷市政府特說明,該項決定是建立在合法基礎上的,完全符合曼谷市政管理條例的規定。
提拉春博士表示,他已在本月22日向上議員交通運輸小組委員會進行說明,強調市政府與BTSC公司簽署的聘僱合同,而不是專營權合同。為提高市政府管理透明度,市政府委托自己的經濟部門「曼谷他維空公司」(KT)負責與BTSC簽約和聯合運營作業,這是最節約和最好的管理方式。市政府之前還接到許多部門的邀請函,要求前徒說明該委任行為合法,因此他將親到回應這些部門的詢問,例如總理助理辦事處、民會地方行政委員會、民會、國家督查委員會、民會以及國家肅貪委員會等部門。
副市長指出,市政府依照1985年出台的市政行政管理條例,市政府有權與出台相的法規或者簽署聘僱合約,並沒有延長民間企業管理經營BTS系統的時間。而1985年的市政管理條例,授權市政府如此管理,而且市政府直接擁有權力與民間業者簽署最長不超過30年的合約。經過仔細計算評估,發現這樣的管理方式可以讓市政府節約60億銖資金,市政府保留自己對運營管理情況的監督權,包括保留強有力的審批權和票價水平管理權,可控制票價,長期保持在15-25銖的平價價位,該項決定因此能為市民帶來實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