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團體﹕和解法案嚴重破壞民主
2012-05-28 10:41:25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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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發展民主制度研究院昨天(27日)舉辦「解散政黨和剝奪參政權,是破壞還是促進民主制度」研討會,並認為該做法嚴重破壞整個民主體制。乍都隆否認知曉有關將出台政治和解法提交民會的事情,指對恢復參政權的條款沒有興趣,因為其禁止參政期限到5月30日就到期。
發展民主制度研究院昨天舉行「解散政黨和剝奪參政權,是破壞還是促進民主制度」研討會,以便將研討會成果做為解決審議解散政黨和剝奪參政權的參考意見,從而讓審核解散政黨和剝奪參政資格案例能夠得到更公正公平的處理。111之家成員乍都隆表示,在解散政黨和剝奪參政資格方面目前還缺乏公平,因為解散政黨和剝奪參政資格法律是政變團出台的法規,屬於強權勢力法規。
乍都隆表示,解散泰愛泰當黨就是最好的例子,因為存在出台專門針對泰愛泰黨的法規情況,法律還給予法官剝奪泰愛泰黨執委參政資格的機會,事實上這些執委根本不知道,也沒有參與違規事情。在法律中做出該規定的唯一理由是為了避免賄選問題。由此可見,關於解散政黨和剝奪執委參政資格的條款還存在缺陷及不夠完善。所以法官們應該回過頭來想一想,這樣的法規究竟是發展民主制度,還是在破壞民主制度。
前上議員帕納表示,解散政黨和剝奪執委參政資格法規是破壞民主制度,因為嚴重損害到廣大民眾的合法權益。但支持解散那些為了滅絕其他人而成立的政黨,並應該由國際法庭來進行裁決。憲法規定權利屬於人民,事實上權利卻屬於少數集權勢力。
法政大學講師布貼表示,在德國等國家存在關於解散政黨法規,目的是為了解散那些違背民主制度下行政管理的政策,因為有一些政黨成立的宗旨是為了傳承納粹主義。所以法規在剝奪執委參政資格規定方面,應該將對違規行為不知道執委撇開的內容,僅僅對知道和參與違規的執委處以禁止參政的處罰。
乍都隆在研討會後表示,不知道將政治和解法提交民會審議的事情,對恢復政黨執委參政資格的內容也不感興趣,因為他遭剝奪參政資格5年的規定到5月30日就要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