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女神卡卡表演觸犯刑法

2012-06-15 16:59:4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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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國家警察總署透露,昨天(14日)收到文化部的公文,要求對美國著名歌手「女神卡卡」5月25日在曼谷舉行演唱會期間,頭帶古典皇冠,而且將泰國國旗繫在摩托車後座上,她並坐在國旗上方,此行為是對泰國國旗和文化的嚴重不敬,希望警方依法對該名歌手採取法律行動。
 
文化部的文件指出,女神卡卡在演唱會上頭帶泰國傳統皇冠,而且把泰國國旗繫在摩托車後座上,她身穿比基尼坐在國旗上方,此行為給看到的泰國人造成心理上不良影響。泰國國旗上的3種顏色分別代表3個象徵,包括國家(紅色)、宗教(白色)以及國王(藍色)。任何使用、升旗或者用於表演道具的行為,必須遵照法律規定執行。卡卡的行為應屬於觸犯國家刑法,應由警察負責處理。
 
文化部因此就上述事件向國家警察總署行文,盼警方採取適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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