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判處提拉德2年有期徒刑
2012-07-26 09:16:1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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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刑事法庭昨天(25日)以國會上議院議長提拉德擔任國家監理署負責人期間擅自為個人及同僚加薪違法,判處兩年監禁,緩刑兩年,使得提拉德自被判有罪之時起被即刻取消上議院主席資格。對此上議院總召集人尼空表示,上議院將於8月1日赴會,並準備在6日舉行首次會議,商討選舉新的上議院主席。
刑事法庭昨日開庭,就最高檢察院送審的前上議院議長提拉德及前國家監察署負責人乃巴莫等三人違反法律規定,擅自為自身加薪的行為觸犯了刑事法,並給國家帶來了經濟損失,法庭在判決書中表示三名被告在2004年7月30日擅自簽署準許為自身加薪的文件,並在事後實施加薪行為,這種做法不僅有違社會獨立機構負責人的道德操守,同時也屬於明顯的濫用職權和瀆職行為,依照刑法第157條款規定,刑庭決定判處第一被告乃蓬薩及第二被告提拉德有期徒刑兩年,第三被告巴莫有期徒刑1年4個月,但鑒於三名被告認罪態度良好並配合案件調查,因此決定對三名被告均給予緩刑兩年的優待。
現任上議院副議長乃匿空說,刑事法庭已經對前議長提拉德涉嫌違法為自身增加月薪的案件得出的判決結果,提拉德所擔任議長職務也應該就此正式終止,上議院需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推選出新的議長以接替提拉德所空出的職務,乃匿空表示按照規定,在新屆議長沒有選出之前,他將以副議長的身份臨時履行議長職責,以免在下月6日開始的新會期內無人主管上議院事務。新上議院主席選舉的日前初步敲定有8月10、14以及17日3天,由於目前還得等法庭的詳細判決書正式發佈,才能敲定最終的選舉流程,特別是還需奏請泰皇頒佈御令,以宣布正式接觸上議院主席職務,以選舉新任主席。
遴選上議員、上議院發言人頌猜表示,上議院不會限定新任主席必須來自選舉還是遴選,最重要的是候選人須獲得大多數議員的認可,因此每位上議院議員都有可能當選。
前議長提拉德的胞弟及私人顧問帕努拉警少將說,尊重法庭所做出的判決,只是他與長兄對判決結果感到有些遺憾,因為無法再履行上議院議長職責,但無論怎樣該案還有上訴空間,是否提請上訴還需要與提拉德和法律專家進行磋商,同時也希望上議院盡速選出適當人選接替提拉德所空出的議長職位。帕努拉警上將表示提拉德不會就法庭的判決結果而舉行相關的記者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