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法院判處92泰人3年6個月徒刑
2012-07-26 09:17:3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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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緬邊境拉隆府地方聯合委員會主席蓬薩上校昨天(25日)表示,緬甸法院初審以非法入境和破壞國有森林罪,分別判處92泰籍民眾有期徒刑3年6個月。外交部新聞廳長塔尼表示,駐緬甸使館正在向當地監獄申請探視92泰籍民眾。
蓬薩上校表示,緬甸方面通報稱,戈雄地方法院昨天對被緬甸軍方抓捕的92名泰籍民眾進行初審,並以非法入境和破壞國有森林罪,分別判處92泰籍民眾有期徒刑3年6個月。他認為緬甸法院在量刑方面過重,因為該判決尚未包括其他方面的指控罪名。希望政府對此案給予關注,並與緬甸政府溝通,以便92名泰籍民眾能夠儘快返回泰國。
外交部新聞廳長塔尼表示,外交部已經獲悉上述情況,目前駐緬甸大使館工作人員正在向戈雄當地法院和監獄遞交探視申請,以便瞭解92名在押泰籍民眾的近況。對於緬甸總統吳登盛答應對92名泰籍民眾提供協助的事情,要等到司法程序結束之後才能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