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三星專利戰 韓判互賠加禁售
2012-08-25 10:16:3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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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蘋果和三星全球專利訴訟戰的「南韓站」審判結果24日出爐,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決蘋果侵犯三星兩項專利、判三星侵犯蘋果一項專刊,雙方應互付損害賠償,而且使用被侵犯專利技術的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在南韓禁售。
三位法官並且裁定,消費者「沒有可能」搞混三星手機和蘋果手機。蘋果告三星的內容之一是三星抄襲蘋果產品的設計和外觀,使蘋果銷售量受損。
依照判決,蘋果的iPhone 4與iPad 2在南韓禁售,三星的Galaxy SII、Galaxy Nexus智慧型手機以及Galaxy Tab、Galaxy 10.1平板電腦禁售。
蘋果和三星新近產品,包括iPhone 4S和Galaxy SIII,不受影響。
「華爾街日報」評論,南韓法院的判決,象徵意義大於實際影響,因為兩造的「世紀專利審判」主戰場在美國。該案在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的辯論已於日前結束,交由陪審團斟酌,最快當地25日宣布結果。
法官諭令蘋果為兩項專利侵犯各支付三星2000萬韓圜損害賠償,總共4000萬韓圜(約3.5萬美元),三星則賠蘋果2500萬韓圜(約2.2萬美元)。兩造興訟時,各要求1億韓圜(約8.8萬美元)損害賠償。
法官判決,三星侵犯蘋果的彈返科技(用戶將照片、網頁或文件畫面捲到盡頭時,它們會彈回原位)。蘋果去年4月在美國控告三星侵犯專利和抄襲設計,三星隨即在南韓等全球各大洲法院控告蘋果,蘋果跟著在南韓本土控告三星。
媒體報導說,南韓的審判制度有別於美國,在南韓,上訴的結果是全案重審,而不是只重審初審出錯或爭議的特定部分,兩造可能雙雙上訴,甚至把官司打到南韓最高法院。兩家公司目前都沒有對首爾法院判決置評。
蘋果與三星之間的侵權大戰於去年4月引爆以來,如今戰火已延燒全球四大洲。蘋果與三星彼此雖為商業合作夥伴;蘋果向三星購買大量關鍵零組件,卻翻臉互控對方抄襲產品、外觀設計與專利技術,主因這起官司攸關智慧型手機市場的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