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法 整頓保險銷售秩序

2012-09-17 10:27:3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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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壽險業務得到銀行銷售渠道的助力增長迅速,重要性日益提升,部分原因是銀行具有可信度高和擁有大量客戶基礎的優勢。但是同時銀行也搶奪了其他銷售渠道業務擴張的機會。因此,保險業競爭對手對金融機搆和其他法人適用不同的保險經紀商資質規定導致不公平競爭提出質疑。
 
與此同時,銀行為爭取更大市場份額和贏得市場競爭優勢,通過採取多種吸引客戶的營銷策略或優惠獎勵來努力擴大銀行保險業務,可能使部分客戶的注意力被優惠獎勵所吸引而減少對保險產品特定條款的關注,這種做法在某種程度上損害保險業形象。
 
國家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為此重新修訂法人保險經紀商資質規則,對各類法人保險經紀商使用統一規定。新規定已於2012年1月1日生效。同時,保險銷售規則也正在起草過程中,估計將在2013年頒布實施,其宗旨是強調保險產品的銷售方式必須讓客戶更好地理解保險產品條款,並以產品條款本身來吸引客戶,同時為各個保險銷售渠道建立公平的競爭環境。
 
例如:要求銷售人員須向客戶明確聲明各類保險產品並非存款產品,禁止強制銷售保險產品,特別是禁止經紀銀行將保險產品與金融產品或服務捆綁銷售,以及禁止使用折扣、兌獎、贈送禮品、半賣半送等促銷手段等等。
 
雖然部分保險服務提供商已經自覺按照監管當局的提示進行調整以與之方向一致,但已實施和將要實施的新規則對2012年保險業的整體影響仍然有限。因此,開泰研究中心仍維持早先的預期,即2012年人壽保險業保險費總收入增長13%至15%。這一水平雖比2012年上半年17.1%的增幅有所放緩,但比2011年11%的增幅仍有較大提高。
 
主要支持因素是銀行銷售渠道帶動保險費收入的提高,體現在通過銀行渠道銷售的市場份額從2011年的32.5%增至2012年上半年的38%,而通過保險代理渠道的市場份額則從61%降至55.7%,其他渠道銷售的市場份額也從6.5%減至6.3%。
 
不過,未來保險業務各項規則詳細內容的制定和實施,將對保險業整體以及各類銷售渠道的業務增長帶來影響,不同渠道的業務受影響程度則取決於其業務特點。必須指出的是2013年人壽保險業所受影響將在所難免,只是影響程度的大小取決於最終公布的規則的嚴厲程度。如果公布的規則偏向嚴格管理各類銷售渠道,以維護公平競爭和強調保護消費者權益,人壽保險業將受明顯影響。
 
同時,宏觀經濟環境也使保險業面臨考驗。2013年泰國經濟走勢兩種可能性:泰國經濟可能隨國內實體經濟受世界經濟危機拖累而放緩,消費者信心和購買力勢必低落;如果泰國經濟維持持續增長的良好勢頭,但國內通貨膨脹風險可能再次加劇,勢必導致利率上調和各類儲蓄投資產品的價格競爭再次激化。無論出現哪一種情況,都將對保險業保持增長搆成嚴峻挑戰。
 
雖然開泰研究中心認為保險業的主要銷售渠道可通過自身調整最終恢復正常狀態,但是保險銷售新規則的短期影響仍然不可忽視,特別是在新規則實施的第一年人壽保險業總體增長恐明顯減緩,可能出現6年來首見的個位數增長率。(開泰研究中心分析)
 
关键词:政府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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