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梅島建碼頭 須獲國家公園廳批准

2012-09-19 11:07:5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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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財政部助理部長威倫就羅勇府沙梅島興建輪船靠泊碼頭事宜引爭議一事做出說明,指出該建設區是羅勇府政府辦事處向國庫廳租用的皇家財產,但沙梅島其他面積及入海部分大陸架如要使用,則要取得國家公園廳的批准。
 
威魯表示,輪船停泊碼頭、連接碼頭的道路、位居國家公園動植物保護區域外的停車場、乘客候船建築以及與碼頭相接,方便乘客上岸的浮橋,是使用羅勇府經費修建的,應屬於羅勇政府辦事處的財產。但在海面建立的碼頭部分,因不屬於國庫廳管理財產,所以不能作主出租。為此,羅勇政府辦事處、國庫廳、港口局和自然保護區廳等相關單位展開會議討論,最終形成決議,即羅勇府在沙梅島修建輪船靠泊碼頭須獲港口局和國家公園廳申請批准。
 
羅勇沙梅島全部面積約4200萊,是泰國海軍使用的皇家財產,最初作為五世皇時期的軍事關卡、燈塔及守衛燈塔軍人的宿舍。自1981年起宣布島上大部分面積(約3500萊)為自然保護區,除保護區外還有約700萊面積,泰國海軍歸還給國庫廳管理。所以,按財政部規定,國庫廳有權對沙梅島上非自然保護區進行管理。
 
為了澄清沙梅島上自然保護區與國庫廳管理區域的界線問題,島上部分區域雖然被劃分為自然保護區域,但也仍是皇家財產,如果國庫廳要對管理區域加以利用,也應先與國家公園廳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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