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米合約 67上議員呈請釋憲

2012-10-17 09:40:4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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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67名上議員昨天(16日)連署呈請憲法法庭,針對政府簽署政府對政府形式出售大米合約問題,要求憲法法庭審理該銷售大米合約是否應符合憲法第190(2)條款規定,必須獲得國會上、下兩院表決通過才能生效。
 
以遴選制上議員派汶為首的67位上議員,昨天在連署文件上簽字,並於上午呈交給上議院議長,由上議院議長向憲法法庭提出釋法請求,以確認政府簽署的一份價值1140億銖政府之政府間大米交易合約是否必須交由國會審議。上議院副議長素拉猜接受了呈文。
 
派汶表示,他個人認為這項政府間買賣合約必須先獲得國會上、下兩院的審議才能生效,因為所涉及國家預算金額1140億銖,即銷售732萬噸大米。而且該合約導致政府必須使用國家預算資金,支付虧損補償金高達440億銖,而依照憲法第190條第2款的規定,政府與國外政府所簽署的任何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協議文件,都必須經由民會的審議和表決通過後才能生效。
 
派汶說,該大米銷售協定還導致國家大米出口貿易受到不利影響,尤其對國內大宗及小宗大米出口投資貿易行為帶來不利影響,危及國家經濟的整體安全穩定,該出售大米行為導致超出預料的公共債務,並導致國家出現財經危機。
 
派汶強調,政府推行的大米典押政策導致政府庫存大米嚴重過剩,並使泰國大米失去國際上的競爭力。上議院此次呈請釋憲之舉並非為了顛覆政府,因為如果政府出售大米後使國家獲利,自然會有人贊賞。但如果造成損失,政府必須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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