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部禁止僱用童工從事危險工作
2012-11-14 10:54:4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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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勞工部部長帕登猜昨天(13日)表示,已簽署禁止危險工種僱用童工的法規。勞工部收到外交部在2011年2月16日發來的第182號檔,檔中希望勞工部能夠儘快出台禁止在危險工種中使用兒童的條令。
帕登猜表示,這道條令禁止18歲以下的少年兒童,從事可能存在危險的危險的工作。包括1.禁止在工作本身肯能對兒童造成傷害的工作中使用童工,例如衝壓、勘查、打孔、生產、運輸,或者是接觸有毒化學物質、煙花或者相關爆炸物質。2.禁止在工作環境存在危險的工作中使用童工。例如漁業、過熱的操作環境、過冷的操作環境、地下洞穴和隧道中的工作,同時規定不能再高於地面10米或者賭博場所中僱用兒童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