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部:參與TPP談判須先通過國會
2012-11-19 11:16:02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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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商業部國際貿易談判廳發布一份書面聲明指出美國總統歐巴馬18日正式訪問泰國,安排有與泰國政府首腦舉行雙邊會晤,之後雙方會發布共同聲明。
在關於美國主導的自由貿易協議的「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的問題上,泰國政府在雙方的共同聲明中所表達的僅是泰國有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的意願,但須先經過國內法定研究程式,即須認真研究如參與該協議與相關各方在不同層面上的影響作用,在進入憲法190條款規定程式前需要走的程序前,須向政府和民間等各方徵求意見以研究參與協議談判的利益和影響,然後起草協議談判方案提交給內閣和國會,以按2007年版憲法第190條款規定進行審議。
在按憲法第190條款在國會通過後,泰國政府須向TPP協議提出正式參加談判的要求,並須經過TPP協議現有11個談判成員國的一致認可,才會發表正式參與協議談判的聲明。之後,政府會指定談判主要官員、制定談判策略和與相關政府部門、民間企業一起做出相應的準備,宣佈談判協議結果和即將實施的談判協議,之後要提交給內閣和國會審議通過,政府才能正式簽署談判協議。
商業部強調關於泰國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談判問題將完全遵照憲法190條款程式進行,和會謹慎進行以在最全面地研究相關資料和爭取達到最高利益,才會向內閣會議進行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