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敬法庭判刑 一紅衫軍3年監禁
2012-12-14 11:26:2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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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坤敬府刑事法院昨天(13日)宣判2010年紅衫軍一名支持者縱火焚燒該府NBT廣播電台案件,判決被告煽動行為構成違法,並造成該廣播電台被縱火焚燒,加上被告無悔過表現,因此判有期徒刑3年,不予緩刑。
據悉,該案發生於2010年5月19日。當曼谷紅衫軍集會宣布解散之後,坤敬府一名紅衫軍成員烏東煽動支持者焚燒NBT廣播電台前的汽車輪胎,並率眾闖入電台辦事處,雖然沒有證據證明被告親自縱火焚燒公物,但其行為構成違反緊急狀態法。由於沒有證據顯示,該名被告是在此之前就蓄謀縱火,所以法庭判決被告違法聚集民眾,並參與縱火案,判有期徒刑3年。因被告無悔過表現,法庭不予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