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泰黨民代研討會 鎖定修憲
2013-01-07 11:07:0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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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為泰黨昨天(6日)在呵叻府考艾國家公園舉行民代研討會,穎拉總理主持並發言,表示將把2013年列為「正面思維年」,呼籲各界為國家利益做到敢想敢做,推動修法以維護民主制度,讓國家達到一個最佳的平衡點。
為泰黨黨魁乍努蓬表示,此次研討會的主要目的是討論修憲議題,因為現行的2007年版憲法有許多「陷阱」,足以消弱司法和立法機構的權限,過度增強獨立調查機構的權限,而這些獨立調查機構都是政變產物,存在的目的無非是了了破壞和解散政黨,而憲法第190條更嚴重阻礙到國際合作發展。此外,憲法還導致社會分歧矛盾不斷,嚴重妨礙政府的施政管理職能,因此他希望大家對修憲問題廣泛提出意見,以便制定出更符合民主制度和廣大民眾意願的憲法。
穎拉總理表示,他希望看到一個正面向上的2013年,社會各界可以共同去思考、聽取意見以維護國家的利益。自2006年政變之後,大眾的權利發現巨大的變化,為泰黨的宗旨就是歸還政治權力給全民,大家享有平等的民主權利。政變至今泰國雖然有民選政府執政,但得到國際社會認可度相對較低。所以現在必須向前看,以得到符合民主制度並獲得國際社會認可的法律。
副總理察霖警上尉昨天在為泰黨修憲研討會上強調,為泰黨必須對2007年版憲法進行修改,並建議對憲法當中的9條條款進行修改。察霖警上尉表示,為泰黨必須推動修憲,而具體的方法就是通過憲法審修案進行三讀表決、部分條款修改或者全民公投來進行。他個人的意見是對憲法部分條款進行修改,因為從憲法法庭的裁決結果來看,指法庭有權根據憲法第68條受理修憲控訴而不必經過最高檢察院,但由於民會還未交付三讀表決,所以沒有具體裁定修憲是否違法。
察霖對修憲提出9點意見涉及到81條款,1、取消最高法院政治家刑事案廳﹔2、上議員必須通過民選產生﹔3、保留憲法法庭,但隸屬於最高法院﹔4、行政法庭也同樣隸屬於最高法院﹔5、取消國家督查長職務﹔6、必須保留肅貪委員會,但必須通過國會選舉產生,任期為4年,並需要接受獨立機構的監督調查﹔7、中央選舉委員必須有國會選舉產生,任期為4年﹔8、修訂憲法第190條,政府的與外國簽協定不必再遞交民會審議批准﹔9、修訂憲法第237條,取消解散政黨的規定,因為政黨的標誌必須予以保留。
察霖警上尉表示,舉行公投的話,大家就會更辛苦,因為要做到,1、不參加公投民眾不喪失選舉權﹔2、不得發動民眾參加公投﹔3、不舉行提前投票﹔4、不能與大選相比較,因為大選的目的是希望看到政府更替﹔5、憲法第309條不必修改,也不必擔心反對黨可以對所有內閣成員提不信任彈劾。
察霖警上尉還表示,2007年版憲法好的地方有兩部分,1、讓大選能夠儘快舉行。2、還保留1997年版憲法的部分內容。至於修憲不利的部分包括,1、2007年憲法來自政變政府。2、他並不是反對憲法審修案交付三讀表決,但交付三讀表決,國會議長必須將表決結果提交總理並在20天內呈交皇上陛下准準。如果三讀表決沒有人反對的話,整個審議工作可在2小時內完成。但這會存在諸多的限制,加上反對者阻礙,可能無法完成奏請皇上陛下的准準工作,那麼國會就必須對此負責。3、2007年憲法起草工作缺乏公開透明度,因為完全是政變政府成立的起草委員會來完成。4、沒有對完善民主制度起到應有的作用。5、不符合國際標準。6、並非民主制度下國會審議通過的憲法。7、違背民主制度。8、針對政治人士的目的太明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