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市長民調 投票前7天禁公布
2013-02-05 09:25:5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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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央選舉委員會曼谷分支委員會主席他威薩警中將昨天(4日)指出,各學術團體目前仍然可以公布關於曼谷市長選舉各候選人支持率的民意調研報告,但本月24日起至3月3日投票選舉結束前,公布此類民調結果的行為可能構成違法選舉法律,因為該行為涉嫌誤導選民的投票意向。
他威薩表示,選舉法律規定,在競選投票前7天禁止公布候選人支持率的民意調研結果,包括投票當天在截止投票之前也不得公布。本次曼谷市長選舉將在3月3日舉行投票,因此從本月24日起,各學術部門雖然可以進行民調,但不能公布民調結果,違者將按照地方選舉條例規定,視情節嚴重情況處予1-10年有期徒刑或者2萬-20萬銖罰款,而違法公布民調報告者還將被撤銷選舉資格10年。
至於出口民調一般是在投票當天進行,而民調機構的工作人員在進行出口民意時,必須是在選民進行投票完成之後才能去詢問其投票意見,在投票之前就去詢問則屬於誤導行為,也將依照以上罰則論處。
而在選前違法公布民意調研報告的行為還包括透過各種媒體公布,不論是電視、廣播、平面媒體或者網路媒體,一旦民調結果洩漏,則將被視為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