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促市長候選人申報經費

2013-03-06 10:49:30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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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中央選舉委員會昨天(5日)宣布,各曼谷市長參選人必須在90天內向中選會申報競選經費支出。至於新任市長何時獲得認證當選,中選會可望在今天的會議中作出明確決議。
 
中選會曼谷分部辦事處負責人安諾說,曼谷市長選舉已經結束,各參選人必須按照規定在90天內申報競選經費支出賬目。若過期未申報者將被處於兩年監禁和4萬銖罰款,申報資料作假者將被判以1-5年監禁和罰款2-10萬銖,或按照真實的競選經費的3倍進行罰款。安諾表示,中選會曼谷分部共接到14宗與選舉有關投訴,目前正在逐步處理和調查中,相關細節還不便公布。
 
據悉,中選會定於今天開會,討論有關曼谷市長選舉勝選者的投訴案件問題,並基本確認是否能在本周內認證其當選。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中選會無法在短期內對市長選舉投訴案作出是否違法裁決,則應在7天內先認證當選,之後繼續調查,直至獲得最後結論。
 
民主黨發言人操哇暖說,十分感謝多數曼谷市民對素坤攀親王的支持,給予民主黨繼續為曼谷市民提供服務的機會。素坤攀親王會在正式上任後,立即著手民主黨在競選過程中推出的各項發展計畫。而為泰黨參選人蓬沙帕警上將敗選後,立即表態希望重回國家警總署複職,顯示了他眷戀固有權利的心態,並非真心誠意參選曼谷市長和為市民服務。因此,希望蓬沙帕警上將能為自身的行為做出解釋。
 
國家警總長阿敦警上將證實,蓬沙帕警上將已親自致電向他提出重返警總署、恢復原職的請求。而依照國家警務管理條例規定,蓬沙帕警上將完全有資格復職,但必須等中選會30天後正式宣布競選結果,才能正式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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