暹羅廣場火災案 朱大獲賠170萬

2013-03-06 10:50:2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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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民事法庭昨天(5日)對2010年紅衫軍示威騷亂期間,暹羅廣場地區發生火災案件做出判決,下令泰國保險公司須向朱拉隆功大學賠償170萬銖,因為保單中沒有注明保險公司需賠償混亂局勢引起的損失。刑事法庭庭長則表示,民事判決結果對紅衫軍24名領導人被控參與恐怖活動案沒有關聯。
 
民事法庭昨天對朱拉隆功大學控告泰國保險公司,要求賠償暹羅廣場在2010年5月19日火災中被燒毀的53個店面引起的損失,共計5143萬9816銖,以及7.5%的利息。法庭經過審理認為,火災發生在紅衫軍領導人宣布停止集會活動之後,但有一夥人不願意聽從政府的命令,繼續製造混亂局面,這些人當時的行動根本無法控制,所以屬於保險條款中混亂局面的情況。而損失是因為混亂局面造成的,因此不屬於保險公司予以賠償的範疇。因此,法庭判決保險公司只需向朱拉隆功大學賠償170萬銖的損失費及利息。而此案的律師費1萬銖由保險公司支付。
 
刑事法庭廳長塔威表示,雖然民事法庭判決紅衫軍集會活動不是恐怖活動,但該判決結果對審理24名紅衫軍領導人恐怖案沒有影響,因為民事案屬於民間公司之間的糾紛控告,而恐怖活動案是由檢方提起控告,所以兩種控告的情形完全不同。此外,控方所提交的是整個紅衫軍2010年集會期間的錄像證據,而不僅僅是5月19日當天發生的事情。但是24名被告也可以把民事法庭的判決作為自身辯護的理由,但最終要由刑事法庭根據證據和事實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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