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項憲法修訂草案提交國會
2013-03-21 11:33:3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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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執政黨協調委員會顧問伍東德昨天(20日)代表為泰黨、泰國發展黨民代以及部分上議院選舉制上議員,向國會提交3項修訂憲法部分條款草案,請求對憲法中關於解散政黨、國會審議國際協議以及上議員產生辦法等內容進行修訂,分別包括第68、190、200項條款。
伍東德昨天向國會議長頌薩提交上述草案,請求國會修訂憲法第68、190、200等項條款內容,其中第68項條款內容與解散政黨有關,認為該條款會導致很多沒有犯錯的政治家受到牽連;而第190項條款則與國外政府簽署協定相關,第200項條款與上議員選舉制度有關。他們認為這些憲法條款都存在嚴重問題,不符合目前社會的實際情況。據悉,為泰黨248名民代為提出以上3項修憲法案,並在申請文件上簽字。另有55-60名上議員也參與連署,以表支持。
國會議長頌薩在接受修憲草案時表示,民代和上議員有權提出修憲建議,尤其是提議修訂部分條款的議案,而國會也將依照章程規定在7天內核實簽名,然後再考量將其列入國會審議議程。此外,他認為,部分修憲好過全盤修訂,至少可以避免因修憲引發的爭端,影響社會穩定。副總理察霖表示,贊同部分民代提議對上述憲法條款內容進行修訂的議案,相信這種修憲方式比較能獲得多數民眾的認可。
民主黨發言人操哇暖說,少數上議員要求修訂有關上議員選舉制度,以及部分執政黨民代要求修訂與政黨生存有關的條款內容,應該都是出於自身的利益,並非以維護社會及民眾利益為出發點。而為泰黨在修憲問題上的混亂立場,以及多份待議的修憲草案,導致民眾對執政黨的真實目的缺乏瞭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