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上議員退出修憲草案連署

2013-03-22 09:30:3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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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曾參加修憲草案連署的6名上議員昨天(21日)宣布退出連署,原因是修憲提案與當初簽名連署的宗旨存在出入。
 
為泰黨、泰國發展黨及部分上議員前天(20日)向提交國會提交3項修訂憲法部分條款草案,並交出由300多名民代及上議員的連署文件,但昨天有6名參加該連署的上議員宣布退出,分別是選舉制上議員尼蘭、瑪函諾、乍努蓬、宗納警上將、威納醫師以及廊開府上議員卡宗警少將。
 
尼蘭表示,退出連署的理由是3月4日上議員討論連署修憲,僅涉及到第190條、第117條和第237條,並沒有提到第68條。但修憲草案文件上卻將第68條也納入其中,指第68條與第237條有關聯,這與當初的宗旨不符。因為修訂第68條要求民眾控訴政府只能通過最高檢察院,總檢察長可能面臨被指責職權過大的問題,這樣的規定是不正確的。而憲法法庭是9名法官集體討論形成裁決,這樣的規定比較合適。
 
威納上議員表示,他在得知連署修憲名單中有他的名字之後就已經要求退出,但之前的確支持對憲法第68條進行修訂,因為認為通過最高檢察院向憲法法庭遞交控訴的方式比較合適,所以在去年加入該連署行動。但之後聽取關於應給予民眾有權控訴政府途徑、提案依然還是原來的內容之後,決定退出修憲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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