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費貴 乍都節攤販告贏鐵路局
2013-05-31 10:06:55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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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789名曼谷乍都節周末市集攤販業者聯名向行政法庭控告國家鐵路局,指控鐵路局收取攤位月租高達3157銖屬違法行為。中央行政法庭昨天(30日)對此案作出判決,判鐵路局無權管理運營乍都節市集,向業者收取租金不能超過890銖,而且宣判鐵路局關於入主管理乍都節市集的5份公告全部作廢。
曼谷乍都節市集所在地皮屬於泰國鐵路局,之前鐵路局出租該市集給曼谷市政府開辦和運營周末市集,成為曼谷重要的觀光購物市集。
但在租約期滿後,鐵路局予以收回,決定自行運營,並開始調高小宗攤販的租金,最近要求收取月租達3000銖,引起攤販不滿,告上行政法庭。中央行政法庭昨天作出一項歷史性判決。
行政法庭在判決書中指出,雖然乍都節市集所在地皮屬於鐵路局所有,但依照1951年泰國鐵路局條例規定,鐵路局只能經營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事業,顯然市集運營事業不在鐵路局的職權範圍內,應屬於商業部的管理範圍。而且鐵路局對乍都節市集的管理行為還違反國家機構職權大眾條例,此行為與其他政府部門的職能重疊,行政法庭判決鐵路局違法,由此公布的5項關於入主管理乍都節市集的公告均無效,但因被告方並未要求撤銷鐵路局的管理市場行為,所以行政法庭也未越界判決撤銷入主市場行為,盼鐵路局自行更正。
行政法庭還判決鐵路局無法向攤販收取高達3157銖的月租,因為按照鐵路局本身的規章明文規定,只能收取租地金,價格雖每年調漲,但今年只能漲到每個攤位每月890銖。所以法庭判決鐵路局不得向業者收取高昂的月租,已收的超額月租只能退還業者,並追溯到今年4月2日起生效。
作為被告人之一的乍都節業者丹隆薩昨天表示,對行政法庭的這項判決感到滿意,他們並不擔心鐵路局會繼續打官司或向最高行政法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