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證人 肅貪委會與警方簽協議
2013-07-11 12:22:18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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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家肅貪委員會昨天(10日)與國家警總署簽署保護貪污案證人合作協議,協議規定每6個月進行一次工作總結報告。國家肅貪委員會主席班貼表示,該協議將促使更多證人站出來舉證貪污舞弊。
據悉,國家肅貪委員會水上機場辦事處於昨天早上10時15分舉行保護貪污案證人合作協議簽署儀式,該協議為國家肅貪委員會和國家警總署共同達成的共識,希望以此促使更多證人舉證,協助獨立機構偵破貪污案。
國家警總署派出的簽署代表為阿敦上將,國家肅貪委員會則由秘書長納隆負責簽署。該合作協議遵照1999年國家預防和打擊貪污行為條例和2011年修訂版(第二份)、2011年國家預防和打擊貪污委員會保護證人條例、2003年刑事案件證人保護法以及2005年國家警總署刑事案件證人保護條例進行擬定。
國家肅貪委員會秘書長納隆表示,在該協議中,協議雙方需要共同保護貪污案件中涉及的證人的人身安全。國家肅貪委員會將向國家警總署提供證人的姓名、前往肅貪委員會辦事處提供證詞的開始和結束時間,國家警總署將按照協議要求全程護送證人來往於國家肅貪委員會的安全。至於護送和保護證人安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則按照司法部的規定,將從國家肅貪委員會辦事處的預算中扣除。國家肅貪委員會主席班貼指出,保護證人措施是預防貪污案件發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向有關機構提供證據的證人有權獲得保護。本次合作是國家肅貪委員會和國家警總署為了保護證人安全而展開的,這也將提高兩個機構未來的工作效率,同時也將促使更多民眾敢於站出來,成為政府官員貪污案件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