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霖:塔信回國 只能靠和解條例
2013-07-16 09:57:29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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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勞工部長察霖警上尉昨天(15日)強調,只有頒行國家和解條例才能讓塔信無罪回國,但不能以緊急法規的形式頒布,因為不屬於需要緊急審議並出台的法案。
察霖警上尉昨天會見41家國營企業負責人,強調全力推動勞工部各項工作,讓勞工部成為朝正面發展的部門。今後如果有勞工方面的問題,將禁止以集會的方式尋求解決辦法,因為集會遊行只會讓警察更加勞累,而他則會親自與勞工領導人會面,聽取和瞭解問題情況。
察霖表示,他不願談及國防部助理部長育他薩上將與塔信的密談錄音問題,但他認為將特赦條例提交國防部議會或者國家安全院審議的想法完全是錯誤的。因為憲法明確規定頒布法規必須是屬於緊急事件,但塔信的事情已過去7年,如果被憲庭裁定不屬於緊急事件就可能被壓下。所以只能以條例的形式頒布。
察霖還強調表示,如果為泰黨以沃拉猜版國家和解條例草案為準的話,那麼塔信就只能客死他鄉了。如果以他的國家和解條例草案為主的話,就可以讓塔信順利回國,因為與歸還460億銖的沒收資產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他推動國家和解條例的目的是為了讓塔信回國,也是他競選拉票時的承諾。為泰黨不要他的思路也沒有關係,但是為泰黨如果不把塔信帶回國,今後在大選時如何拉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