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秩序 曼谷3區實施國安條例
2013-08-01 15:10:4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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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家安全員秘書長帕拉敦中將昨天(31日)表示,內閣批准8月1日-10日在曼谷市律實區、炮台區和帕那空三區實施國內安全條例,以確保國會新會期期間的秩序和穩定,並由國家警察總署長阿敦警上將全權負責集會活動秩序管理工作。國防部發言人塔拉提上校表示,相信警方能夠控制集會活動,如果有必要軍方願意協助警方參與集會活動秩序管理。
帕拉敦中將表示,內閣昨天召開臨時會議(三分之一內閣成員參加會議)討論8月1日國會新會期期間實施國內安全管理條例事宜,副總理兼商業部長匿哇探隆、副總理巴差、內政部長乍魯蓬、司法部長猜甲瑟、國防部助理部長育塔薩上將、文化部長頌塔亞、信息科技與通訊部長阿努迪空軍上校、國務院事務部長、內閣秘書長、最高法院秘書長、國家警察總署長、陸軍總參謀長等出席會議。
帕拉敦中將表示,考慮到有多個組織反對國會審議赦免法案等法規草案,並將在國會新會期期間舉行集會抗議活動。考慮到會有大量民眾進京參加此次集會活動,而且集會活動可能出現長時間堅持,甚至出現佔據曼谷市一些重要場所情況,以及有不懷好意者趁機肇事以挑起混亂局面,而最終的目的是阻礙立法機構正常履行職責。
帕拉敦中將表示,爲了及時有效預防、控制和解決各種危及國家安全的局勢,避免給其他民眾造成不必要的困擾,確保國會能夠順利開展各項法規議案的審議工作。防止引起公共災害。同時有效控制集會活動秩序,避免集會規模過大影響到立法機構、行政管理機構的正常運行,以及國家社會的和平穩定。會議決定8月1日-10日期間,在曼谷市律實區、炮台區和帕那空三區實施國內安全條例,並由國家警察總署長擔任維和指揮中心負責人。
國家警察總署長阿敦警上將表示,實施國內安全條例是警方控制和管理民眾集會活動的措施之一,目的是爲了保障社會秩序。如果發生混亂局面可以立即根據國內安全條例進行制止,避免局勢惡化。指大規模集會活動期間最令人擔心的就是有第3方趁機搗亂。對於國會大廈,在實施國內安全條例期間整個國會大廈及周邊地區將成為嚴控區域。
國防部發言人塔拉提上校表示,內閣決定實施國內安全條例是讓警方按照程序做好準備,如果集會民眾按照民主制度、遵守法律進行集會就不會發生混亂情況。維持集會活動秩序工作主要由警方負責,但是如果有需要,可以請軍方協助警方參與集會活動秩序維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