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議案:上議員產生辦法
2013-08-29 12:45:1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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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會上、下兩院昨天(28日)繼續召開審議會議,就修訂憲法議案修改上議員產生辦法進行審議。直至昨晚11時許對第3條內容進行表決通過。將從今天(29日)起續審議第4條。
民主黨曼谷民代素提在會議中表示,上議院及上議員應履行對政府的監督及權力限制的職責,確保政府在合法及透明的原則下行使職權。如果上議員多是民代的家人親屬,將導致上議院難以正常履行職責,以及確保立場中立公正。民主黨宋卡府民代維拉指出,不贊同上議員全部來自直選,因為會導致國家體制遭到傷害,導致社會獨立機構的權力被削弱。如果上議院來自政黨支持的上議員人數超過五分之三,就會出現獨裁局面。因此,建議把上議員產生辦法定為遴選制100人,各獨立機構和職業團體推選者100名。
審議會議一直持續到昨天深夜,會議對上議員的產生辦法進行表決,有518名議員與會,344名議員同意200名上議員全部來自直選,140人反對,34票棄權。國會議長宣布休會,並在今天續審議修訂憲法第4條款。
此外,泰國商業管理研究院(NIDA)民調機構針對上議員產生辦法展開調查,並公布調查結果顯示,63.6%的受訪民眾希望上議員全部來自民眾選舉,理由是尊重多數民眾做出的選擇;但65.6%反對經由直選產生的上議員與民代有親屬關係,擔心會影響到上議員的政治獨立原則,難以在履行職責時保持中立立場。同時多數民眾贊同上議員在任期屆滿之後可以連選連任一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