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擬上調交通意外賠償標準
2013-09-18 13:04:38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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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發展委員會辦事處決定將社保投保人交通意外醫院治療的最高限額,上調為每人不超過3萬銖,而原最高限額為1萬5000銖,但投保金額維持原標準不變,該決定將提交財政部審批後生效。
社保基金委副秘書長宛拉旺昨天(17日)表示,委員會的9月工作會議達成決議,對社保投保人交通意外獲得的保險賠償標準,按1992年交通意外權益保護法執行,而交通意外事故受害者的醫院治療限額將從原來的每例1萬5000銖,調高至3萬銖,但投保金額維持原標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