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預算案 內閣批准延長實施
2013-09-25 11:06:47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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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務院發言人提叻昨天(24日)表示,內閣批准預算管理辦事處提交的議案,內容包括延長2013財政年度預算案規章制度和條件實施時間,直到2014財年預算案正式生效為止,為了在2013財年預算案於10月日到期後,國營企業、曼谷、芭堤雅、泰國紅十字會可以繼續按照預算管理撥付款。
提叻表示,在2014財年預算案正式實行之前,內閣批准按照2013財年預算案規定執行相關撥付款,具體的規章制度包括:
1、允許撥付款的項目包括公務員、國營企業、曼谷市、芭堤雅市和泰國紅十字會的預算款項,但不得超過2013財年預算案數目的四分之三,各項目的預算撥付款也按照該比率執行。至於新成立的公務部門、國營企業及政府機構,撥付款數額不得超過2013財年預算案規定的標準。
1、允許撥付款的項目包括公務員、國營企業、曼谷市、芭堤雅市和泰國紅十字會的預算款項,但不得超過2013財年預算案數目的四分之三,各項目的預算撥付款也按照該比率執行。至於新成立的公務部門、國營企業及政府機構,撥付款數額不得超過2013財年預算案規定的標準。
2、如果遇到必須撥付款或借貸金額超出第1項條款規定的情況,由預算管理辦事處根據實際情況編列撥付款預算,但不得超過2013財年預算案中規定的數目。對於合同延續的情況,必須遵照政府與外國政府、國際金融機構、國際機構簽署的協議執行,並符合緊急情況,且不執行可能給國家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才可以給予放寬。
3、按照第1和第2項條款撥付款預算,將視為2014財年預算中的一部分,政府部門、國營企業、曼谷、芭堤雅和泰國紅十字會在2014財年預算案實行之後,其預算必須按照實際數目給予扣減。
4、此預算撥付款相關的規定和條件,按照預算管理辦事處的規章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