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拉南﹕穎拉將呈奏修憲法案
2013-09-30 11:39:00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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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務院總理秘書素拉南昨天(29日)表示,預計穎拉總理會在10月1日依照憲法規定,透過皇宮秘書處向皇上呈奏修訂憲法關於上議員產生方式的法案,以請求皇上陛下簽字御准生效,目前該法案正在內閣秘書處的復查過程中,預計只要1-2天時間就完成審核程序。
民主黨黨魁阿披實則建議總理不要急於呈奏該法案,應推遲呈奏程序,靜等憲庭裁決結果後再作決定。民主黨還提醒總理,要對由此產生的後果負全部的責任。
國務院副發言人素妮莎中尉昨天表示,希望各界在修憲案上不要再給總理太多施壓,穎拉總理將按照法定程序,在20天內將修憲法案奏請皇上陛下御准。因為修憲法案在通過國會表決通過後20天內奏請皇上陛下御准是憲法的規定,也總理的職責,具體的時間都有明確的規定,既然國會已完成三讀表決通過,總理就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否則就是瀆職。
按照現行憲法第15部分關於修憲的第291條規定,在修憲法案經過國會三讀表決通過之後,由國會議長提交國務院總理,之後總理必須在20天內奏請皇上陛下御准。
反對黨派領袖阿披實昨天指出,希望穎拉總理謹慎對待修憲法案的奏呈程序,應該等待憲法法庭的裁決結果,目前應推遲向皇上奏呈該法案,以免對皇上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因為該法案爭議太大。
如果冒然奏呈法案,事後又被憲庭裁定該修憲法案無效,將引發更嚴重的後果,導致政局僵化甚至被迫解散民會。對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都會帶來不利影響。泰國發展黨顧問委會主席班寒則說,依照法律,總理可以在20天內向皇宮秘書長呈交修憲法案,以請求皇上御准,並不需要等待憲庭的裁決。
對於部分上議員與民主黨投訴310名執政黨民代表決違憲,事實上這種投訴理由並不充分論,他個人認為修憲法案並不構成違反憲法第154條的規定。
民主黨發言人操哇暖昨天表示,國會28日三讀表決通過修憲法案,根本就是國會議員受到國外人士的命令指使進行強行表決。雖然政府有權靠多數席位的優勢表決通過修憲法案,但國會議長頌薩拒絕反對黨協調委員會主席朱林提出的推遲表決的意見,同時也拒絕上議員提出推遲表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