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案即將奏呈 40上議員籲暫緩

2013-10-01 10:31:35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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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上議院「40名上議員團體」昨天(9月30日)強烈要求穎拉總理兼國防部長暫緩向皇宮秘書處上呈修訂憲法關於上議員產生辦法的法案,以呈奏皇上陛下的御准。針對反對黨派及部分上議員呈請憲法法庭裁決修憲案是否違憲問題,副總理蓬貼強調,憲庭無權干預國會立法權。
 
40上議員團體成員派汶表示,他已向穎拉總理遞交了團體內40名上議員連署文件,希望總理能暫緩向皇宮秘書處遞交奏呈,請求皇上陛下御准該法案的三讀表決結果。派汶表示,政府應該靜等憲庭的裁決結果,以免出現已送至皇宮秘書處,但又被憲庭判為違憲的尷尬局面。
 
為泰黨發言人波蓬說,40名上議員向穎拉總理遞交連署文件要求暫緩奏呈的做法十分不妥,這是對穎拉行使總理職權的干預,也不符合憲法關於法規修訂三讀表決後必須在20天內奏請皇上陛下御准的規定。
 
波蓬指出,40名上議員若不自省,為泰黨有可能會對他們提出司法指控。同時提醒民眾警惕40名上議員的所作所為,看清他們是在維護整體利益,還是在維護個人私利。
 
憲法法庭法官乍蘭表示,不便對穎拉總理不等待憲庭裁決結果,並準備在今天(10月1日)向皇宮秘書處遞交奏呈問題發表評論。他強調憲庭只是依照職責與規章制度審議相關訴案,在未得出結論前不便發表任何看法,也無法確定能否在20天內進行裁決。
 
副總理蓬貼強調,憲法第291項條款第7項規定寫明,國會有權修訂憲法部分條款,並在三讀表決通過後,由政府總理依照第150項條款的規定,在20天內向皇宮秘書處處長遞交奏呈,以請求皇上陛下御准生效。即便有反對黨派民代及部分上議員呈請憲庭釋憲,憲庭也無權作出相關裁決干預國會的立法權,不然將違背憲法第150、151項條款的規定。因此即使憲庭裁定該法案三讀表決無效,也不具備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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