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信售股案 塔翁擬控訴最高總檢長
2013-10-01 10:32:4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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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民主黨副黨魁塔翁昨天(9月30日)表示,他將向國家肅貪委員會提出申請,對最高總檢察長朱拉信決定不起訴塔信出售股份案是否存在瀆職進行調查。
塔翁表示,塔信出售股份案初級法庭判決塔信違規,但是上訴法庭卻駁回初級法庭的判決並做出改判,駁回對波乍曼女士和甘乍娜女士的控訴,僅判處班樸1年有期徒刑並緩刑1年。最高檢察院在上訴法庭判決結果出來之後,決定放棄向最高法院上訴的權力,所以朱拉信的行為屬於瀆職。
塔翁指出,具體的理由包括:1、正常情況下上訴法庭判決與初級法庭判決結果相反時,檢方應向最高法院上訴;2、檢方認為所根據的法規不應對違法者進行判監;3、檢方隱瞞逃稅的真相,稱法院根據事實做出判決,所以不予上訴;4、起訴班樸問題,法院以起訴罪名不符為由駁回控訴,並只判處1年有期徒刑並緩刑1年。實際上上訴法庭主席核實後認為,逃稅數目巨大不應給予緩刑,但檢方卻擔心最高法庭不接受檢方的上訴請求;5、檢方藉口稱審理沒有簽署傳喚令也缺乏足夠的理由,因為法律講究的是公正公平,包括逃稅數目,嫌犯是否逃跑等,但檢方卻以此作為不上訴的理由;6、國家肅貪委員會曾建議檢方上訴,檢方卻不予理會,只做出不上訴的決定。他強調,最高總檢察長朱拉信在不上訴的決定中起到關鍵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