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何不解散國會 訴諸民意化解僵局
2013-10-03 17:42:39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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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如何從「9月政爭」或「9月風暴」脫身,是民主憲政能否繼續向前走的重大抉擇。要求馬英九總統下台的呼聲隨著反對者音量一再放大,有人建議馬英九慎重考慮,依憲法由內而外發動對內閣不信任案,繼而解散立法院,重新改選立委,以尋求民意作最後仲裁,化解政治僵局。同時也藉機改革國會,讓兩岸服貿協議、核四爭議等都訴諸選民決斷,畢其功於一役。
提議依憲法解散國會的律師陳長文是藍營中人,天下皆知;他解散國會的建議一出,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立即表態「求之不得」,似乎說明,在民意紛擾之際,要尋求藍綠共識,並能獲致解決方案,互信不足下,直接訴諸民意未嘗不是打開僵局的出路。
就憲政成長角度觀察,中華民國憲法經多次修正後,大幅向總統制偏移,總統有權無責,但行政院長仍是最高行政首長,向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長並未虛位化,憲法本文內閣制精神猶在。反對黨就憲政體制發難,質疑馬政府關說案處理程序,或指監聽案濫權,都直指行政院長,如能藉機就立法院的倒閣權和總統的解散國會權運作,創造出憲政先例,或有益中華民國日後的憲政成長,並釐清政制。
馬英九如能藉解散國會權行使,體現憲法內閣制精神,最終以當下民意傾向作為執政依歸,重新釐訂政策,雖會縮短本屆立委任期、社會須經歷改選動盪,付出巨大成本,立委縮短任期可能抱怨反對,但仍屬相對成本最低、且能有效讓民意作仲裁的抉擇。
再者,憲法不能徒有具文,憲政須在實踐中獲得成長和充實。解散國會既是總統職權,且是檢驗總統能否獲民意支持的手段,即使此舉使馬英九拿個人政治前途押注,萬一改選後國民黨失去多數黨地位,或王金平、柯建銘都敢參選且高票當選,馬總統雖不必請辭,但個人去留可能面臨更多質疑,或許是馬最顧忌的後果。
最近台北政壇可看到兩套邏輯運作較勁,一是關說司法案的大是大非;一是非法監聽的程序正義。關說的大是大非本屬黑白立現的判斷,但扯上程序正義,則另當別論。非法監聽固屬全民公敵,但要如何處置關說疑雲,孰輕孰重,擇一或平行考量皆有不足。解散國會等同交付人民公審,這不等同於民粹,而是通過全民陪審的精神作出是與非和(犯行)有或無的裁斷,或可突破朝野當前陷入全無信任共識的困境。民主既以民意為依歸,且要有可資操作和檢驗的手段,解散國會、改選立委還可超越一定四年才改選的痛若,排除行政和立法互相政治凌遲,施政陷入空轉的噩夢。
自爆發關說風暴以來,當事人王金平、柯建銘皆未對政治操守和行為作澄清,一是有無關說,二是藍綠涇渭分明的形勢下,何以藍綠國會龍頭竟就司法案件有人情牽拖和關說。如果王、柯兩人皆敢返鄉參選,或都落選,都是檢驗民意向背機會。
我們也不能忽視反對者提出的程序正義質疑,監聽縱屬合法,有無便宜從事之嫌,是民主與法治缺一不可的要件。程序正義若因大是大非而失控,一切道德裁斷皆屬枉然,在現實政治和生活中,失去程序正義的惡果也很可怕。民主政治的根源本在節制權力,特別是最高權力掌握者,即使聖人再世,也得尊重程序正義。而今出現程序正義和大是大非衝撞,若僅各打五十大板結案,絕非經歷台灣民主化過程的民眾和知識分子所能認同。
關說案演變為政爭,已出現多重扭曲,說明台灣民主化的歷程還有長路要走,解散國會或有助建立憲政先例,也是對濫權的立法院作制衡,破天荒第一遭當然有風險,非但關係所有當事人政治生命,也決定台灣民主化素質,正因是頭一次,即具莫大意義,也是兌現憲法「雙首長制」的考驗。
馬英九若改選後未得多數民心支持,由反對黨組閣,立即可實現朝野共治,馬也可能成半虛位元首;但若民意支持馬,也可立即為社會動盪和政爭降溫,結束這段紛爭,總比國會無效率、行政部門因政治風暴陷入空轉好。問題是馬英九有這種魄力和膽識作決斷?這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