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條例赦罪時間 可望追溯至2004年
2013-10-18 11:06:1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赦免條例審修委員會昨天(17日)決定將赦免條例的赦罪時間追溯到2004年政治事件,但截止時間和赦免罪責範圍未能達成共識。
赦免條例審修委員會昨天對赦免條例草案進行審修,整個會議歷時3個多小時,並最終決定將赦免政治犯罪責追溯時間到2004年。
會議審議赦免條例草案第3部分,是沃拉猜提出的赦免罪責從2006年9月19日至2011年4月10日期間的「政治犯」。經過審議,會議最終決定追溯期到2004年。
至於赦免條例截止時間方面,會議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為泰黨民代素奈提議以赦免條例草案提交國會審議之日為截止日期,或者將赦免條例通過國會一讀審議當天為截止日期,即今年8月8日。但有部分委員會希望赦免條例能對鄔魯蓬路口的民間集會以及南部橡膠農集會適用。
民主黨黨魁阿披實則表示,應該按照法規的制度執行赦免程序,而不是根據時間來赦免。民主黨民代兼審修委員塔翁表示,赦免法涉及到危及生命和身體方面的罪責,所以反對黨派絕對不能接受。
之後會議對赦免罪責的範圍進行審議,但會議最終也未能達成一致的意見。明天的會議將繼續對該部分進行審修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