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緬擬簽協定 入境14天免簽
2013-10-24 10:46:3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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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泰國內閣在前天(22日)召開的例行會議中,審議並通過外交部的提案,擬與緬甸簽署互免公民簽證協定,雙方國民入境停留不超過14天,可以不必申請簽證,可在泰國23個機場通行。但經由陸路通關的旅客不適用免簽。
國務院發言提叻表示,內閣會議批准了外交部提交泰國與緬甸政府關於給予對方持普通護照旅行者在23個機場出入境、過境互免簽證待遇,並可在對方境內停留不超過14天的提案。泰國23個機場包括素汪那普、清邁、清萊、合艾、普吉、難府、彭世洛、夜束、夜豐頌、坤敬、呵叻、鄔隆他尼、鄔汶叻他尼、甲米、董里、陶公、拉農、素叻他尼、華欣、蘇梅島、素可泰和梭桃邑等機場。
不過,雙方政府均有權拒絕入境、縮短對方國民入境停留的時間或取消免簽待遇,而無須向對方說明理由;如果以安全、公共衛生理由而暫時終止上述免簽協定,必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國家。
兩國政府上述互免簽證協定沒有限定有效時間,協定簽署後,泰國或緬甸都可以取消這項免簽協定,但必須透過各自的外交部提前60天通知。泰緬簽署協定後互免簽證才會生效,協定簽署日期還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