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法二讀審議 2部分過關

2013-11-01 14:13:3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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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民會昨天(31日)召開會議二讀審議赦免條例草案,草案共包括7個部分,經過審修委員會審修通過後交付民會二、三讀審議。而在審議會開始前,反對黨派民代提出延後審議的要求,經過在場民代表決,最終以308票反對、112票贊同的投票結果否決該提議。此外,會議還針對草案兩個部分進行表決,包括法案宗旨說明以及條例名稱。
 
赦免條例審修委員會共包括35名委員,對為泰黨民代沃拉猜等起草的赦免條例全部7個部分進行了審修,執政黨方委員組成的多數派對赦免條例的第3、4部分進行修改,通過後提交民會二讀審議。
 
條例第3部分審修委員會提出概括性赦免修改意見,規定將在2004-2013年8月8日期間參加政治集會、政治紛爭活動的被控違法者給予赦罪,不管是中立者、支持者、指使者還是被指使者,如果其行為違法,赦免條例將全部予以赦免,但不包括違反刑法和憲法第112項條款者。
 
條例第4部分審修委員會修改為,一旦赦免條例頒布實施,如果違法者因第3部分規定遭到控告且正在接受調查,警方和檢方將立即停止調查工作;對於已向法院起訴的,要求法院駁回指控;法院已宣判的案件,在條例頒布實施之後,被判決者將被視為不必接受法院的判決;而正在服刑者將立即結束服刑獲得釋放。
 
審議會議開始後,民主黨博他倫府民代匿披發言指出,審修委員會修改赦免條例內容的做法根本就是在欺騙紅衫軍,並呼籲反對赦免條例者站出來抗爭。紅衫軍領導人曾表示,不接受赦免,但是審修委員會修改的條例卻把赦免對象擴大到所有人,說明審修委員會根本就是在欺騙紅衫軍。
 
在匿披發言的過程中,會場發生小混亂,因為提及美國曾宣布民眾有權推翻政府,結果造成為泰黨民代不滿,並舉手抗議,結果雙方就此爭吵不止,甚至出現雙方搶一個麥克風講話的情況。
 
審議進行3個多小時後,為泰黨民代帕洪提議結束本次審議,民主黨民代則提議繼續進行審議發言。最後會議主席決定對法案宗旨說明以及名稱進行投票表決,結果法案宗旨說明以305票支持、103票反對的結果獲得通過,條例名稱也以306票支持、109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
 
关键词: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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