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堤雅船沉案 保險公司擬賠償
2013-11-06 10:34:0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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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保險業促進委員會辦事處副秘書長頌拉薩昨天(5日)表示,該辦事處已經與保險公司就向春武里府芭堤雅客船沉沒事件受害者支付賠償金事宜進行協商,儘快向每一位受害者發放賠償金。
頌拉薩表示,芭堤雅客船沉沒事件發生在本月3日,事故造成6名遊客遇難,其中泰國當地遊客3人、外籍遊客3人,還有22人因此受傷。對此,該辦事處已經與春武里府分支辦事處進行協商,並進行初步瞭解後獲悉,事故客船在事發前已經與新罕布什爾保險(泰國)有限公司購買了客船乘客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商業和導遊意外事故保險。
至於本次事故的受害乘客,將可以獲得客船乘客意外傷害保險政策提供權益保障,因客船事故引起的死亡、肢體殘疾、視力影響或者落下永久性殘疾,受害者可以獲得每人10萬銖的賠償金,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不超過每人1萬5000銖。至於商業與旅遊意外事故保險政策,將為事故引起的死亡、肢體殘疾、視力影響或者永久性殘疾,受害者可獲得每人20萬銖的賠償,每次意外事故的醫療費用不超過每人10萬銖。
頌拉薩還表示,該辦事處已經與新罕布什爾保險公司就支付賠償金事宜進行了協商,並儘快向遇難者家屬發放賠償金。至於因事故而受傷的乘客,公司已經安排相關負責人與傷者所在的醫院就支付醫療費用事宜進行交涉。如果事故客船的持有人沒有購買保險,那麼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將由持有人一力承擔。
因此,他呼籲所有為遊客提供類似服務的客船,根據從事行業的類型購買意外保險,購買了保險的業者也應該對保單的有效期限保持時刻關注,避免因保單過期而承擔所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