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進口煙花爆竹 罰10萬

2013-11-13 10:10:5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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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保護消費者委員會秘書長安蓬和打搫侵犯消費者權益警署指揮官納哇蓬警上校昨天(12日)率領工作組,在曼谷砲台區銷售煙花爆竹的市場等進行檢查,由於本月17日將是泰國傳統水燈節,許多民眾燃放煙花爆竹助興,為防範高危煙花爆竹流入市場,有關部門決定對商販進行監控,以確保水燈節期間民眾安全。
 
保護消費者委員會秘書長表示,這次全面檢查煙花爆竹銷售渠道是依據相關規定執行,包括檢查市面上出售的煙花爆竹是否有合格的標簽,標簽上應註明如何才能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例如規定年齡小於14歲的兒童如果要燃放煙花爆竹,必須由監護人照管下使用。根據委員會本月8日起開始執行的最新一部標籤管理法規第36條規定,商販出售的煙花爆竹如沒有標籤或者標籤不合格,業者將被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罰款不超過5萬銖。對於違法生產或者訂購進口煙花爆竹的業者,將被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罰款不超過10萬銖。該委員會為保證水燈節期間民眾的人身安全,還在水燈節的各個集市點例行監督、檢查。主要是針對兜售煙花爆竹的商販和購買者。
 
关键词: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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