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稅新規頒行 年收入15萬免稅
2013-11-21 12:20:5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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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本周內閣例行會議19日通過頒行財政部的提案,批准修訂個人所得稅徵稅辦法和標準皇家法規。該法規從明年元月1日起生效,起徵稅率標準從原來的5級修改調整為7級,最高稅率也從37%調降至35%。新標準針對2013-2014年度個人所得收入徵收生效,目前新稅案將以財政部部級法規的形式頒布實施,待國會正式批准後再轉為國家法規統一執行。
財政部助理部長孟乍女士昨天表示,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率起徵標準分為5級,新稅率法規將調整為7級。對於年收入最高為400萬銖以上的收入者,可減少納稅5%,該類高收入人口全國約有2萬人,每人納稅額每年107.5萬銖,將減剩每年納稅100.7萬銖;而月收入為3萬-3.6萬銖,將減少納稅50%,從以往每年納稅1萬2000銖,減剩6000銖,預計將有140萬國民受益。
對於年收入不足15萬銖者,目前有650萬納稅戶,將可免交個人所得稅。因此,新稅規具有低收入群體受益大於高收入群體的特點。新稅規將針對2014年1-3月申請個人所得稅時將按新稅規進行計稅。
新的個人所得稅率法規規定,年淨收入為30-50萬銖的公民上繳個人所得稅率為10%,年淨收入為50-75萬銖的公民上繳個人所得稅率為15%,年淨收入在75-100萬銖的公民上繳個人所得稅率為20%,年淨收入在100-200萬銖的公民上繳個人所得稅率為25%,年淨收入在400萬銖以上的公民上繳個人所得稅率為35%。
孟乍表示,新的個人所得稅法案生效後,將使國庫稅收年減約270億銖,但隨後國民收入以及整體經濟局勢改善之後,稅收將逐漸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