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辯論結束 穎拉被批越權貸款
2013-11-28 10:31:3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民主黨政黨民代乃功昨天(27日)在民會審議不信任彈劾案會議上質詢穎拉總理,簽署向四大商業銀行貸款是否已履行?是否已給國家造成新的負債?乃功指出,四大商業銀行向民會財政委員會證實,如果政府6月30日之後貸款必須由財政部向四大商業銀行背書,所以穎拉總理簽署貸款文件屬於越權行為。
為期兩天的反對黨派針對穎拉總理與內政部長乍魯蓬不信任彈劾案辯論昨晚順利結束。面對民主黨指控總理放任大米典押計畫貪污層出不窮,穎拉矢口否認,表示在使用政府預算支付收購稻米款項方面不存在「政策性舞弊」問題。彈劾辯論在昨天深夜結束,定於今天進行表決。
乃功表示,他對穎拉總理不信任的方面包括總理在簽署貸款3500億銖治理水資源計畫文件上存在越權行為,給金融財政制度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貸款3500億銖條例第3條規定由財政部在2013年6月30日前貸款,但是在此之後,穎拉總理繼續在7-11月陸續簽署貸款文件,涉及貸款金額高達4500億銖,這根本就是非法貸款。
此外,今年6月27日,政府與盤谷銀行、泰京銀行、泰華農民銀行和儲蓄銀行簽署6份貸款協議,他試問穎拉總理是否已貸款?是否已給國家製造新的負債問題?而目前為止,貸款3500億銖仍未列入政府負債數字,因為還沒有貸款,所以要如何按照貸款條例進行貸款?
乃功還表示,上述四大商業銀行作為政府貸款的協議銀行,向財政管理委員會證實,政府與銀行簽署貸款協議但沒有申請撥款,銀行方面也還沒有付款,所以貸款協議還沒有正式履行。而要使得貸款成為事實要等到銀行撥款才算。委員會詢問政府是否可以從四大商業銀行申請撥款?銀行是否批准撥款的問題?四大商業銀行證實,必須由財政部背書擔保政府才會放款給政府,而財政部的背書文件是法院的命令。
乃功指出,銀行方面還證實,貸款協議文件於6月27日簽署,但是超過6月30日之後,如果政府要貸款就必須出具法院方面的命令。所以他對穎拉總理管理政府不能持信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