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前起誓 學者:應賦法律效力
2013-12-16 10:20:0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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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法政大學行政系教授乃傑昨天(15日)表示,應該在大選之前進行政治改革,如果堅持2014年2月2日舉行大選,但卻沒有達成解決問題的共識,政治紛爭還會再次出現。至於大選前參選各黨盟誓問題,他認為應該賦予該誓言法律效力。
乃傑教授針對是否在大選前進行政治改革議題發表看法,實際上政治改革應該在大選前舉行,因為有諸多事務需要去執行和一一落實,但可惜的是已經先確定了大選日期。
如果堅持在2014年2月2日舉行大選,就應該針對當前的問題展開政治改革,因為如果將政改大事放在大選以後,而現行法規卻沒有做出任何的明確規定,無法確定勝選黨派是否真的會政改。在這方面無法達成共識的話,大選之後的問題還會更多。他認為,大選延後是可行的,完全可以通過出台條例或者稟奏皇上陛下御准的方式達成。這並不是不舉行大選,而是以解決問題為首要任務。
至於看守政府同意參選政黨在大選前盟誓,勝選的黨派執政後的第一要務就是進行政治改革問題,乃傑認為,應該在憲法或相關法律範圍內賦予法律效力,或者出台專門的法律承認宣誓結果。否則屆時各種問題也同樣會再次出現。而相應的法律還必須明確規定,如果執政政府不遵照宣誓執行,就必須無條件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