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採購台鈾燃料 新約不設年限

2013-12-22 09:36:3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華盛頓20日電】美國總統歐巴馬20日宣布,批准美台之間簽署「核能和平利用協定」,讓台灣能持續向美方採購核能發電所需的鈾燃料,新版協定並取消有效期限,代表新約「效期無限」;協定在經由兩國國會審閱後即可生效。
 
白宮2 0 日發布編號2 0 1 4 - 0 6的「總統決定」( P r e s i d e n t i a lDetermination),歐巴馬在文中指出,考量由美國在台協會和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之間的「核能和平利用協定」,以及相關單位提出的觀點、建議和聲明後,他決定此一協定,能促進雙方的共同防衛和安全,不會因此帶來風險,因此白宮批准,並授權國務卿柯瑞安排相關的執行作業。
 
駐美代表處科技組副組長趙衛武表示,現行的台美「民用原子能合作協定」在1974年修訂,40年的期限將於明年6月22日屆滿,為確保我國向美國採購鈾燃料供核一、核二和核三廠使用無虞,雙方在協商後完成續約;雖然名稱改為「核能和平利用協定」,但內涵和原來的版本差不多。至於實際內容根據雙方默契,他說,目前不便對外透露。
 
國內近來對於核能政策的未來發展有諸多討論,台灣走向減核或廢核是否影響協定?趙衛武說,根據美國的原子能法,如果未簽訂協定,就不能向美方採購原子燃料或設備;但這項協定和台灣的核能政策無關,台灣有權決定採購多少燃料。
 
駐美代表處科技組組長周家蓓則說,台美雙方這次簽訂新的合作協定,針對續約內容協商一年多的時間,而美方在報請白宮同意後,可以授權美國在台協會與台灣方簽約;台方在經過行政院同意後,外交部就由駐美代表金溥聰簽約。
 
周家蓓表示,簽約只是合約未來生效的第一個步驟,雙方接下來要把新約送到國會;台灣方也要馬上回報到行政院,希望行政院下周四排入院會討論,再送立法院,而在此之前都不能對外說明合約的內容。
 
周家蓓也說,這次合約的特色,就是沒有再提到最後的有效期限,也就是這個新約是無限有效,除非有新的事件再發生。
 
关键词: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