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決延施國安法至明年3月

2013-12-26 11:56:3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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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綜合報導】看守內閣會議昨天(25日)形成決議,批准再追加國內安全條例實施期限60天,即自明年1月1日起至3月1日,實施範圍包括曼谷、佛教城等原實施區域,理由是目前社會事態尚未恢復平靜,各地仍有反政府團體發動大規模集會。
 
該項議案由國家安全院、國家警總署提交。看守內閣會議認為,出於安全原因考慮,有必要再延長曼谷及相鄰府部分地區國內安全條例實施期限60天。國安院秘書長帕拉敦中將表示,曼谷及臨府部分地區國安條例的實施期限到本月31日結束,延長其實施期限主要考慮長期的集會抗議示威活動仍在繼續。
 
本次國安條例實施時間從2014年1月1日一直到3月1日,其實施範圍涵蓋整個曼谷市、暖武里府及北欖府挽帕里縣、巴吞他尼府拉琅繳縣等地區。
 
為了應對反政府示威活動引起的混亂局面,內閣先後3次延長實施國安條例,包括內閣10月9日宣布在曼谷帕那空、律實和炮台3區實施國安條例10天;10月18日,內閣將實施期限延展至11月30日,但未擴大實施範圍。
 
11月25日晚,穎拉總理宣布擴大國安條例實施範圍,曼谷全市、暖武里府及北欖府挽帕里縣、巴吞他尼府拉琅繳縣被劃入覆蓋範圍,時間為11月30日至本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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