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委新年嚴檢違法銷售
2013-12-31 10:42:4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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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控制酒類飲料委員會主任薩曼醫師昨天(30日)表示,新年7天長假的前三天(27-29日)該委員會檢查了曼谷、清邁以及呵叻府的174家售酒店,發現有54家存在違法售酒行為。
薩曼醫師指出,根據2008年控制酒類飲料法律條例指出,1、第32條指出,打廣告、市場促銷將監禁1年或罰款50萬銖,或兩者兼罰,並將對廣告促銷酒類飲料行為進行每天罰款5萬銖,直到廣告結束。本次檢查發現有36家商店違反以上條例。
2、第30條,使用禁用的方法促銷,包括減價、贈送等,將監禁6個月或處罰5萬銖,或兩者兼罰。本次調查發現有18家店違反該條例。
3、第27條明確規定不能在法律禁止的地方銷售酒類飲料,否則違者監禁6個月或處罰5萬銖,或兩者兼罰。共發現4家商店違反該條例。
4、第29條規定禁止向20歲以下青少年售酒,否則監禁1年或處罰2萬銖,或兩者兼罰。本次發現1人違法。
薩曼醫師表示,在學校附近、政府部門周圍包括:警署、特別案件調查廳、法院等監控範圍內售酒是明知故犯行為,將會嚴格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