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反腐 官員公布財產不可迴避

2014-01-14 10:44:2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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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中央紀委和監察部日前交出2013年度反腐「成績單」,顯示在習李體制開局之年,中共查處各層級官員逾18萬人,既有「蒼蠅」,也有「老虎」,多達19名省部級官員落馬,反腐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轟轟烈烈的運動式反腐像割韭菜,割掉一叢後又會長出一叢來,無法解決根本問題。當局如果一直抗拒推動官員公布財產制度,反腐終究難逃「越反越腐」的怪圈。
 
官員公布財產喊了幾十年,但直至今日,中共高層仍顧慮重重,遲遲不願動手,負責反腐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王歧山坦承,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有很大困難。「環球時報」社論更聲稱,由於當前傳言當道,一旦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必將在互聯網激發數不清的後續爭論,「中國社會將陷入一場難以自控的意識形態爭鳴和動盪」。
 
誠然,官員公布財產不是喊道德口號那麼簡單,需要申報、調查稽核、公示、監督和問責等各環節密切配套。但它從實質上卻是政權是否公平、公開、公義的試金石。對貧富差距懸殊、民眾對政府存在嚴重信任危機的中國來說,政府若願意推動官員財產公開,至少可說明有決心、有誠意順應民意,以期再度贏回民眾信任,否則便只能任由民怨繼續沸騰,總有爆發的一天。
 
自2009年起,先後在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瀏陽等地陸續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卻都因倡導試點的官員「人走政息」而悄然夭折。作為中國大陸改革前沿的廣東省,去年底也宣布跟進,選定珠海市橫琴新區和韶關市始興縣四個點,作為領導幹部家庭財產公開試點地區。不過只要求處級甚至科級幹部和普通公務員公示財產的試點,與民眾期待有很大差距,看來更像「走過場」或「作秀」。 
 
但即使走過場式的財產公示,也受到官僚體系強烈反彈。廣東省人大代表葉鵬智去年的廣東「兩會」上就質疑,要官員公示財產有法律依據嗎?「官員是公僕,不是老百姓的奴隸」。有人甚至上綱上線,呼籲當局「要警惕一些人打著『民意』的旗號搞民粹主義」。
 
其實官員公布財產,西方民主國家已行之有年,即使一黨專政的大陸,要求官員財產公示也並非無規可依。早在1997年,中國開始實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就要求副縣級以上幹部向中共黨組織申報收入、房產等資料,2010年還新增配偶子女工作、經商情況等。不過依規定,這些內容一般保密,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完成申報後,即鎖進保密櫃,從未對外公開,不可能發揮什麼作用。
 
近數月網路廣泛流行一個傳言,指史諾登公布中國官員在國外存款高達4.8兆(萬億)美元,足夠大陸辦理全民健保625年的經費,中央因此正式決定各級官員收入2015年前必須公開。儘管這樣的傳言危言聳聽,無法證實,但中國許多官員在海外擁有財產卻是不爭事實。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2008年報告,懾於中國可能實行財產申報和財產公示制度,腐敗分子紛紛向境外轉移資產,主要途徑包括現金走私、投資、替代性匯款、海外直接收受等,成為貪污腐敗分子轉移資產新趨勢。
 
為杜絕這一趨勢,中國政府元旦起實施新規,要求中國居民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申報海外金融資產和債務情況。中共中組部去年底還要求官員報告的個人事項中,須納入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個人收入投資等。這意味反腐運動開始向官員的海外金融資產「開刀」。從台灣陳水扁在開曼群島開戶存貪污贓款,或瑞士許多銀行允許外國人設秘密帳戶先例,海外成各地貪官隱匿不明收入的天堂,必須設法扼止。
 
中國真要徹底反腐治貪,建立官員公布財產制度刻不容緩,讓貪污所得無所遁形,輔以嚴刑峻罰才能收效。即使現階段官員財產公示全面實施條件尚不具備,至少應要求官員獲拔擢前,須申報個人財產,並核查公示;現任官員則規定一定期間、一定額度、一定事項,都須自報財產。不敢跨出這一步,如何取信人民反腐不是「選擇性辦案」,或「上層有關係,貪污就沒關係」?
 
关键词: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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