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遲大選案 中選會今呈憲庭

2014-01-22 10:55:32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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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綜合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昨天(21日)召開會議,並形成決議,決定於今天(22日)呈請憲法法庭,就是否延後舉辦全國大選進行裁決,確定中選會是否有權直接延後大選。此外,中選會還決定駁回政府申請審議大米典押計畫貸款的要求。
 
中選會秘書長普沖表示,該委員會不認為2月2日的大選可以順利進行,投票日當天很可能混亂到選舉無法符合憲法精神的程度。因此,中選會昨天的會議決定轉向憲法法庭尋找出路,透過憲庭判決延後選舉,是為了得出讓各方都能接受的權威結果。
 
中選會決定根據憲法第214條規定,呈請憲法法庭裁定是否對2月2日大選投票進行延期,因為中選會正面臨民眾衝擊選票印刷廠、搶奪選票、選舉投票點以及選舉事務委員等問題。中選會將請求憲法法庭就2項訴求做出裁決,分別是2月2日大選投票是否可以延期以及延後大選的決定權在誰手上,即應該由看守總理還是中選會做決定。
 
同時,中選會也指出,在憲庭得出裁決之前,中選會仍會繼續按程序籌備大選,一旦過程確定違憲,他們就會尋求憲法法庭介入,要求憲庭命令看守政府發布新選舉日期的法令。而這與之前中選會自行提出的建議、最後被政府以無權而拒絕延後選舉的情況不同。
 
有消息指出,憲法法庭的判決可為政府提供出路,讓政府和中選會不會違法。此外,普沖還表示,會議還決定駁回政府提交的一項請求,不批准政府貸款向稻農發放所欠米款,因為不在中選會的職權範圍內。因為不管中選會同意或者同意,都會涉及到下一屆政府的工作問題。
 
看守財政部長吉迪腊昨天向中選會做出說明,強調貸款支付典押款項,不會對政府的公共負債計畫產生影響。而且糧農已把大米典押給政府,那麼政府就應該支付相應的典押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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