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典押 稻農告穎拉瀆職違憲

2014-02-25 11:17:30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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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泰國保護憲法協會及農民代表在內的62人,昨天(24日)向行政法庭遞交訴狀,狀告看守政府總理穎拉、國家大米政策委員會、副總理兼商業部長尼瓦探隆以及商業部常務次長詩樂女士,指控該4名被告在大米典押計畫執行過程中存在瀆職行為,涉嫌違反憲法相關規定。
 
原告方稱,被告方濫用職權成立國家大米政策委員會,負責推動大米典押計畫。而第2被告國家大政策委員會分別於2011年9月9日、2012年2月13日及2012年5月11日,對大米典押計畫的收購價格、數量、有效期限、操作方法、標準以及預算予以批准,並同意農業市場組織依照計畫從稻農手中收購大米。
 
同時,第2被告還於2012年9-10月增加2012年產季的大米收購數量及相關費用使用額度,增加收購的大米超過1661萬3000噸,原來批准的收購數量為1331萬噸,收購費用額外多出208億5000萬銖。
 
此外,被告方以高於市場價格收購大米,導致大米交易機制規律出現異常,第1、第2被告必須儘快需找資金支付大米典押款,但是在出售典押的大米方面卻沒有任何成效,導致大量大米囤積在倉庫內,上述做法給原告造成直接和間接的影響巨大,因為到現在還未領取到2013年10月分的大米典押款。
 
而國家肅貪委員會也於本月18日決定傳喚穎拉總理就大米典押計畫舞弊案進行說明,肅貪委員會認為穎拉總理放任大米典押計畫出現貪污舞弊,對公務員造成的損失未能加以阻止。
 
綜合上述原因,62名原告請求法院下令或作出以下裁決:1、禁止被告的一切所作所為,不得再推動執行大米典押計畫;2、要求第1被告嚴格遵照1991年頒布的公務員管理條列履行職責,立即停止違法的大米典押計畫項目,在30天內對貪污問題展開調查;3、對大米典押計畫尚未支付的典押款進行統計並提交法院,同時在法院裁決之後的30天內儘快向稻農償還米款。
 
同時,原告還請求法庭對裁決採取臨時管制,並對大米典押計畫進行臨時管制直到做出正式的裁決為止,以防止農民遭受更大損失。
 
法院接受原告方的訴訟狀,強調將在審議後決定是否續審。
 
关键词:大米典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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