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軍聯盟呈憲庭 詮釋政府有效性
2014-03-01 10:38:1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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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反塔信制度人民軍聯盟前任領導人泰功昨天(28日)表示,他已依照憲法第212條賦予的權利,提請憲法法庭就2月2日大選是否有效、看守政府的有效性做出裁決,因為中選會無法在規定的30天內公布選舉結果。
泰功表示,在中選會無法在法律規定的30天內公布大選結果,是否存在違反憲法第127條、第128條規定的情況下,當選民代人數無法達到法定民代人數的95%,不能召開新屆民會首次會議。
泰功指出,他還呈請憲法法庭對看守總理穎拉依照憲法第180條規定,能履行看守總理職務多長時間進行詮釋,因直到現在還無法完成大選,而3月2日就是大選後30天召開民會首次會議的最後期限。之所以提請憲法法庭做出裁決,是因為如果放任問題不解決可能讓國家出現重大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