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取消第4區1學生1平板合約
2014-03-22 10:36:59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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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教育部看守部長乍都隆昨天(21日)透露,「一學生一平板電腦」項目政策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由於平板電腦公司沒能按時交貨,因此取消第4區域(北部和東北部)平板電腦的購買合約。
乍都隆透露,第4區域初一年級學生的平板電腦購買協議被取消。因為銷售平板電腦的公司(JASMIN公司)沒有能夠按照合同的規定期限交付產品。下周基礎教育委員會辦事處將會把解除合約書提交銷售公司。在合約取消后,該平板電腦銷售公司要按天賠償損失費,每天總額為尚未交付的平板電腦的總額的0.2%,共150萬泰銖;自超越合約規定期限之日起至今,該公司所要賠償的總額為1.146億泰銖,同時還要沒收抵押資產,總額4000萬泰銖,共計1.546億銖。
乍都隆說,此次取消合約是按照中央財會管理廳的有關規定執行的。若銷售公司誤期交付的平板電腦價值超過抵押資金總額的10%,即可取消合約。該銷售公司自2013年9月23日簽約,平板電腦交付期限為截止至2013年12月22日。之後,該銷售公司致函基礎教育委會確定2014年2月交付第一批平板電腦,2014年4月交付最後一批平板電腦。至2月6日,致函通知取消原來的交付計畫,基礎教育委會轄下物品接收委會與該銷售公司代表開會談論定於2014年3月4日內交付。直至目前已經超過規定交付日期74天。
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取消合約重新開展投標。此外,該銷售公司除了要賠償違約金外,官方還將要求該公司賠償,因重新投標而產生的購買價格差價。最高檢察院將代替國家向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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