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路公車撞摩托 公車局開罰
2014-03-26 14:14:56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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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曼谷一輛8路公交車司機在無公車駕駛證的情況下,撞翻一輛摩托車導致1死1傷後,曼谷公車局於前天(24日)下令該肇事公車停止出車運營7天,並罰款2000銖。目前正在等待案件調查最後結果,最高處罰將吊銷該名司機的私人駕駛照。
據悉,本月23日晚上8時半左右,一輛粉色的聯營8路公交車(沙攀普-HAPPY LAND)在途經叻拋64巷口附近時與一輛摩托車相撞,導致一人死亡。當時該輛公車由32歲的乃曼駕駛,車牌號為13-7382。 而死者為年僅15歲的諾鵬,因受到嚴重撞擊及碾壓當場身亡,另外還有一名同為15歲的差育受傷送醫。
曼谷公車局代理局長那烈表示,目前警方仍處於初步調查階段,尚未能明確究竟是哪一方忽視駕駛安全引發悲劇。根據初步調查得知,死者被撞翻後滾入公車底部,被公車後輪從身上碾過。
那烈還表示,事發後,該機構立即調查了司機乃曼的駕駛記錄,發現乃曼並沒有公車駕駛執照,只有私車駕駛執照。同時還發現8路公車業者最近才招聘乃曼進入公司,並規定其必須在24日參加公車駕駛執照考試取得憑證。但由於司機人手不夠,只好抱著僥幸的心理允許乃曼上路,但不幸的是造成了這起悲劇。這已經違反了該機構的相關規定,業者及出事公車司機都有責任,因此初步下令該肇事公車停止上路7天,從24日開始起,並罰款業者2000銖。
他指出,該事件最終如何處理還須等待警方的調查及罪責確認,如果乃曼是過錯方,該機構講增加處罰力度,最高將直接吊銷其私人駕駛證。無論如何,無證駕駛公車不僅違反了公車局的規定,還違反了交通法律,處罰標準為拘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不超過4萬銖,或兩者兼施。以此為教訓,該機構講安排人員檢查聯營公車司機的持證情況,並要求業者提供每一位工作人員個人簡歷及以往的駕駛記錄,由曼谷公車局負責核查。
关键词:摩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