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塔雲原職 中選會批准
2014-04-09 19:03:3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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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央選舉委員會秘書長普沖昨天(8日)表示,中選會委員會議批准政府對前國家安全院秘書長塔雲恢復原職,因為行政法庭已判定該調職令有違法規。
普沖表示,中選會遲遲沒有依照為泰黨的請求,與各政黨負責人協商新一輪民代選舉及敲定時間,主要原因是需要靜等憲法法庭對看守總理穎拉涉及的案件審理得出結論,不然匆忙選舉只會導致問題更複雜化,有可能再度被憲法法庭判為無效。
此外,中選會經過認真審核後,未批准政府為維安指揮中心提出的23億銖預算案,因為還需要等待預算編制委員會的書面說明文件,證實該預算的詳細使用過程和細節內容。
而中選會本次會議批准了看守政府提出的公車免費計畫再延長一個月議案,時間限定在4月1-30日,幫助低收入者節省日常支出,而用於該項計畫的預算資金為3億5500萬銖。





